索引号 | 0160921141/2021-00190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08:45 |
名称 | 吴堡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部门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部门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部门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吴堡县政府门户网、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栏公开年报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吴堡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中段,电话0912-6521508)。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在吴堡县门户网站上完成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包括政府采购等方面内容。二是及时公开并解读财政政策,开展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政策宣讲并编印文件汇编手册。三是公开机构相关信息,包括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审查等制度,探索对政务公开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公开的管理。坚持政策法规全方位公开,全面公开法规规章,并按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法规等内容,全年累计公开各类部门信息101条,公开范围涉及部门文件、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信息、部门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文件要求,将部门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部门、法制部门的重要举措之一,不断拓宽部门信息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发布,切实提升部门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2 | 34462864.0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深化部门信息公开、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我局在信息公开还不够细化、不够全面。信息公开部分内容形成的时间较慢,特别是一些时效性数据,不能在其产生的第一时间公布在公众面前,影响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也影响了公众及时获悉重点内容的权力。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县政府网站信息员培训工作,为及时准确地发布部门信息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拓展公开领域、有序推进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的解读力度和解读范围。
二是进一步提升部门信息公开、服务公众、互动交流的综合水平。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满足群众对部门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认真落实部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建立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和知晓部门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民互动回应情况
2020年,我局共回复信访移交问题2条,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协调解决,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二)百姓问政回复情况
2020年,我局共回复百姓问政问题2条,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协调解决,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部门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的情况,全部免费为群众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的领导和支持下,不断改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做出应有的贡献。
吴堡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