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7-00485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7-03-27 16:25 |
名称 | 吴堡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吴堡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吴堡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吴堡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堡县新建街155号;邮编:718299;电话:0912-6523148;传真:0912-6523148)。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决定任何事项,都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司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吴堡县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司法工作中应当让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者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和现场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三)畅通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结合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和重塑业务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多样性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服务手册、查询系统等形式公开司法政务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司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定期维护网站,目前网站运行良好,知名度不断扩大。做好办事服务信息资源的整理发布工作,及时将我局承担的办事服务事项在吴堡政务信息网上发布,方便群众查阅和办理相关的业务。
(五)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司法部门行风廉政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发展规划、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主动公开。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在吴堡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都派有专人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现场接待信息查询和问题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不存在收费情况,完全是免费提供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受理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部门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水平,能及时有效处理相关问题。
吴堡县司法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