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吴堡县生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恢复窄屏
索引号 0160921141/2021-00857 发文字号 吴政自然资规矿字〔2021〕4号
发布机构 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吴堡县生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文日期 2021-06-10 11:09

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吴堡县生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吴政自然资规矿字〔20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陕西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决定,依法公开挂牌出让吴堡县生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现将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吴堡县生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砖瓦用粘土矿,位于吴堡县城337°方位,直距县城约2.7km,行政区划属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43′38.98",北纬37°28′29.07″。

采矿权类型为新设采矿权,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0207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2.80万立方米/年,开采标高为885米-823米,矿山服务年限为14.2年。

拟出让采矿权年限为14.2年,拟出让起始价为24.74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万元。

二、出让方式

该次出让的采矿权采取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三、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采矿权竟买申请人要有能力解决好矿区生产用地问题,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避免矿业权出让后因矿区生产用地不落实而无法开发问题的出现。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陕省国土资源厅对外合作处审查,出具相关审查备案文件。

(四)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执照证件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提交原件,提交的各种资料一式一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09:00至2021年6月18日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二)地点:吴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局办公室。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向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根据拟竞买采矿所确定的金额缴纳。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采矿权。

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年6月18日16: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确认凭证为准)缴到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该款项必须实际到账后方能申请竞买资格。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账户名称:吴堡县财政局往来资金代管专户

开 户 行:农行陕西榆林吴堡支行

帐 号:26045101040006580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挂牌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

(一)挂牌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15: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挂牌起始价及报价要求:

1、本次挂牌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挂牌报价期间可多次报价,价高者得。

2、增价幅度为每次500.00元或500.00元的整数倍。

3、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当时最高报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4、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完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地质灾害、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乡村或农民的有关问题。

5、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交清全部成交款,逾期不交清矿业权价款的,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付清采矿权价款后按相关规定向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另按有关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七、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索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承诺书》,登记取得竞买资格,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竞得采矿权后,竞得人必须完成办理采矿权登记发证所需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环境保护、矿山安全、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技术资料编制工作,并向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同时,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到的乡村或农民的有关山、林、水、土的补偿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价款,不包含评估及测绘、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的费用。

(四)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竞买保证金概不退还。

(五)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挂牌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采矿权有效期限届满,若竞得人还需继续开采,必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若不再开采,竞得人必须按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经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后才能关闭矿山。

八、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由于出让采矿权的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挂牌出让文件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三)竞得人必须组织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四)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因国家、省、市及县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九、其他事项

(一)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6月18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挂牌出让人及地址

挂牌出让人: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1道街

咨询电话:15229923209(冯雄刚)

                 13289126564(孔炳建)


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