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21-00856 | 发文字号 | 吴建质安发〔2021〕10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发文日期 | 2021-06-10 10:28 |
吴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吴建质安发〔2021〕10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建设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和项目现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全行业安全发展共识得到进一步凝聚,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集中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时间定于6月16日,现场宣传教育贯穿于监督检查中。
四、主要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我站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对主要内容进行安排,对重点工作精心部署。通过在政府网站宣传、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置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认真组织宣传日活动。6月16日,通过县中心广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线下咨询、案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一线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普及法律法规。三是开展宣传进工地活动。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监督员深入施工一线,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与安全月宣传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组织企业、项目、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四是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将演练与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结合、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危大工程事故、防火灭火等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将存在的问题消除,进一步完善修订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一是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地毯式”排查,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严格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处罚力度。二是突出抓好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员、网格长的责任,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网格化”监管落地生根。三是注重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督促企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提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等作为贯彻落实的重点,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这个主题,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站以及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科普宣传、应急预案演练、现场咨询服务等活动,要及时报道“安全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声势,做好舆论引导,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氨围,为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模供有力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于6月27日前报吴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吴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