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20-01690 | 发文字号 | 吴脱贫发〔2020〕47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能源集团第二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7-30 | 发文日期 | 2020-07-31 08:09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能源集团第二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吴脱贫发〔2020〕47号
县水利局、组织部: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关于陕西省米脂县和吴堡县2020年第二批扶贫资金计划的批复》(国家能源战规函〔20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国家能源集团第二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共计下达第二批扶贫资金计划518.99万元。其中水利局493.99万元,组织部25万元。(详情见附表)。
二、此次下达的项目由县水利局、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及报账等工作,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吴堡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县级部门报账制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报账需经国家能源集团挂职副县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报账)。
三、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各有关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附表:1.吴堡县2020年国家能源集团第二批扶贫资金计划表.xlsx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