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堡县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关闭自备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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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144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24 15:12
名称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堡县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关闭自备井的通告

为落实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防止水源污染传播,保证县城居民饮水安全,推进我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根据县水利局委托陕西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榆林监测站对我县城区六处自备井(三星小区、黄河明珠、天星宾馆、龙山惠民家园、龙山大厦、惠民小区6号楼)水质进行抽查检测结果,所有抽样自备井水质均存在总大肠杆菌、铅、氟化物、硫酸盐等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榆林市水务局关于关闭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关闭我县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自备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备井关闭的对象和范围

县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内(东从白地滩水源地,西至猴桥,南从黄河滩,北到县城自来水覆盖区域)无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证到期的自备井。对取水许可证未到期的自备井待到期后再关闭。

二、关闭自备井时间安排

2020年6月24日前为宣传动员、清查摸底阶段。水资源保护中心联合供水公司对自备井用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所有自备井逐一登记汇总,同时开展广泛动员宣传,积极解答自备井用户咨询的问题。

2020年6月24日至9月30日为具体实施阶段。

三、关闭自备井政策措施

(一)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封停自备井的用水户(单位),用水户(单位)与县供水公司签定供水协议后,县供水公司负责接通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单位)免缴公共供水管网总管道至用水户(单位)水表段配套设施费。供水公司报装服务电话:0912—6521578 0912—6521646。

(二)县供水公司需将检查井做到用水户(单位)楼下,将管道输送至安装计量器的检查井,并做好后续配合工作。

(三)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关闭的,由关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强制关闭决定书,依法强制关闭,封井费用由用水户(单位)自行承担,因封井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自备井用水户(单位)承担,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关闭工作中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违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12—651922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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