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区禁烧烟煤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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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9-01644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12 10:57
名称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区禁烧烟煤管理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全面整治城区有烟煤燃烧现状,推动城区禁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吴堡县城区禁烧烟煤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在禁煤区内私自卸煤、售煤,一经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查实,至少罚款5000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并扣押运输工具。

(二)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运煤违法行为,每发现查实一例奖励举报人5000元,并切实保护举报人隐私权。

(三)经工业商贸局审批,全县共有3家无烟煤备案经销商(名单详见如下),禁煤区内所有用户只能使用晋城无烟煤、神木兰炭、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1.法人:孔令辉 销售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小桥后沟(铁路桥下),联系电话:13109236235;

2.法人:王元其 销售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古城路1号副1号,联系电话:13649225136;

3.法人:辛晓滨 销售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柏树坪村善德加油站隔壁,联系电话:18992247333;

(四)政府将免费在禁煤区内置换有烟煤,居民住户在宋家川街道办领取置换卡和补助卡,商户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置换卡,所有置换回的有烟煤,由住建局统一管理,存放地点为善德加油站西侧。

(五)禁煤区内,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划定范围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监管,发现违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确保禁煤工作有序开展。(具体职责范围划分如下):

1.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起黄河大桥,西至粮食局大门(延伸到顺沟向上李秋平房屋以西,至环山公路),上至新粮站,下到财政局办公楼东侧(延伸到滨河路);

2.环保局:东起粮食局大门(衔接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西侧),西至白家沟东侧,北至龙凤山,南到城建大楼及黄河大酒店一线;

3.住建局:东起白家沟(衔接环保局管辖范围西侧),西至石油公司川沟,北至山顶,南至迎滨大道;

4.宋家川街道办事处:东起石油公司(衔接住建局管辖范围西侧),西至猴桥,北至山顶,南至迎滨大道;

(六)监督责任:禁煤区内一旦发现有烟煤,经查实若从已备案的3家经销商处流出,将追究工业商贸局责任,若从各卡点流入,将追究各相关部门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0912-6521640

环保局:0912-6521755

住建局:0912-6521512

宋家川街道办事处:0912-6521282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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