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城镇职工、居民特殊慢性病报销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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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9-01638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日期 2019-10-10 15:55
名称 关于2019年度城镇职工、居民特殊慢性病报销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2019年度城镇职工、居民特殊慢性病的审核报销

1、审核时间:2019年11月1日—12月10日

2、所需资料:定点医院有效门诊票据及慢保本、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银行卡要求:

职工:陕西省内办理的信合卡

城镇居民:榆林市内办理的农行卡

二、2020年度城镇职工、居民特殊慢性病的年审(未在报销时年审的)

年审时间:2020年1月1日—3月31日。

逾期不予办理,特此通知。

备注:在本年度报销时,确认本年度再不产生费用的方可报销。如要在2020年1月份报销2019年12月底产生的费用,则占用下年度的报销限额。

吴堡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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