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吴堡县2019年就业见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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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9-01452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19-09-12 16:08
名称 关于申报吴堡县2019年就业见习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见习工作,开发见习工作岗位,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依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18〕5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申报

(一)申报对象

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二)申报材料

毕业生需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卡,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青年需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19年9月16日8:00至9月20日17:00,毕业生登陆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jyjx.tongbaoyun.com/ea/ea),点击“注册见习生”,进行在线报名,申请成为见习生。

2.见习人员持《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毕业生)》和《吴堡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和申报材料,于9月23日9:00-11:00到吴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6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补贴,并使用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补贴,补贴全额发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的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号前发放上月补贴;

5.见习人员月出勤时间不满十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其他事项:

(一)2019年9月30日,见习办发放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事意外伤害保险;

(二)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0912-6510191。

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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