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9-01296 | 发文字号 | 吴乡振办发(2019)1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乡村振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尾欠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08-22 | 发文日期 | 2019-08-23 15:12 |
吴堡县乡村振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尾欠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吴乡振办发〔2019〕1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经县乡村振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下达2018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标杆村尾欠奖补资金计划。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19〕49号文件和各镇(街道)上报的项目资金计划,结合各示范村(标杆村)村级规划,本次共计划下达奖补资金2720万元(详见附表),其中榆政农财发〔2019〕49号文件中所下达的资金2110万元、吴乡振办发〔2018〕3号文件中下达农工部的资金610万元。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吴堡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吴办发〔2018〕37号文件、《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堡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吴政发〔2018〕3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吴堡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吴政财发〔2018〕315号文件有关规定和本次下达资金计划,切实做好奖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工作,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不得挤占、挪用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
附表:
1、吴堡县2018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尾欠奖补资金计划表.xlsx
吴堡县乡村振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