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9-00808 | 发文字号 | 吴脱贫发〔2019〕19号 |
发布机构 |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计划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05-21 | 发文日期 | 2019-05-21 16:41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计划的通知
吴脱贫发〔2019〕19号
各镇(街道办)、县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吴堡县2019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吴政发改字〔2019〕41号),现将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计划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共计下达项目计划资金800万元。其中寇家塬镇慕家塬村辣酱生产基地100万元、张家山镇园宋家沟村村级联建手工挂面加工基地200万元、辛家沟镇辛家沟村粉条加工厂及基地建设项目150万元、郭家沟镇钻天咀村“五味和谐”农特产品加工基地50万元、岔上镇樊家畔村冷库建设
项目60万元、宋家川街道办褡连坡村花椒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00万元、辛家沟镇尚家坪村杏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71.3万元、岔上镇岔上村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0万元、人社局人才培训项目8.7万元。项目由县发改局牵头管理。
二、苏陕协作项目资金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和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发改区域〔2017〕1209号文件)》和新修订的《吴堡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使用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告。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县财政、扶贫、审计和相关行业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效。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