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8-02561 | 发文字号 | 吴脱贫发〔2018〕64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部分个户产业扶贫资金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8-12-05 | 发文日期 | 2018-12-05 15:39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部分个户产业扶贫资金的通知
吴脱贫发〔2018〕64号
张家山镇、县产业办、县财政局:
根据张家山镇及县产业办《关于申请张家山镇个户产业多余资金退回的报告》(吴产业脱贫办〔2018〕53号)文件申请,将吴脱贫发〔2018〕57号文中重复下达的142.37万元调整用于吴脱贫发〔2018〕62号文中的张家山镇林业产业、小型工业商贸、项目管理费(共计109.95万元),张家山镇请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务必将资金尽快兑现到位。剩余32.42万元项目资金,请张家山镇尽快做出调整计划。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