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8-00910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09:53 |
名称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整改公告 |
郭喜娃等277户个体工商户:
依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工商登记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工商发〔2014〕51号)和《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统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陕工商发〔2014〕85号)精神,你在我局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具体名单附后)已于2015年2月28日到期,从2015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我局将依职权予以注销。
附件:郭喜娃等277户个体工商户名单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附件:个体工商户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