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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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8-00062 发文字号 吴考办发〔2018〕01号
发布机构 县考核办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2017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1-03 发文日期 2018-01-03 16:52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吴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和《吴堡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就2017年年终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度年终考核于2018年1月8日起,2018年1月23日结束,每个部门考核半天,每个镇(街道)考核一天。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镇和县直部门2017年度工作任务书,对5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53个县直部门和省市驻吴单位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

三、考核准备

1、自查总结。各被考核单位自查工作要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重点检查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形成以下几个材料:

(1)单位对标报告。主要是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精准扶贫部门包村情况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

(2)领导干部形成述职述效述廉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主要包括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主要成效、存在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单位对标报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效述廉报告于工作报告大会前一天印发参会人员。

2、自评。各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以表格方式填写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组在年终考核评价时参考单位自评进行评价,并将评价表带回县考核办。

3、资料收集。各被考核单位要提前准备,对照各项指标,全面收集各类资料,分门别类,逐项整理,统一放置,并安排专人负责备查咨询。对有重大创优创新成果的,要单独收集整理。

4、报送名单。各被考核单位于考核前要将本单位参与考核人员名单报考核组。

5、驻吴单位于1月15日前在报送本单位全年工作总结的同时,将“我为‘美丽吴堡、幸福吴堡’建设做贡献”和精准扶贫的主要工作、突出亮点以及取得的成效总结5-10项作为附件一并报送考核办; 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报县廉责办。

四、考核程序

1、召开工作报告大会。议程包括:考核组长讲话,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单位对标报告,领导成员述职述效述廉报告书面进行,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

2、社会评价。镇(街道)组织召开不少于20人参加的社会评价大会。

3、个别谈话。考核组通过谈话了解被考核单位定性指标和共性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改进作风和遵守廉政准则情况。

4、考察核实。由考核组通过查阅被考核单位有关文件、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县考核办。

5、综合分析。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进行实绩分析和科学研判,写出考核综合评价报告。

五、统计汇总

由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统计汇总被考核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附《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汇总任务分解表》),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县考核办。涉及统计数据的,由县统计局于1月25日前,将各镇相关统计数据提交县考核办。1月25日前不能完成统计汇总审核的数据,将纳入下年度进行计算。

六、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并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考核组进行考核。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科室目标责任和县管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参照《吴堡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县属独立的科级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机构、内设机构、挂靠机构、派出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委托主管部门根据《吴堡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考核结果应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县考核办。

七、有关要求

1、实事求是。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年终考核。

2、积极配合。被考核单位要切实做好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抓紧征集有关资料,尽快撰写相关报告,全面盘点各项工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和信息,全力为年终考核工作提供业务支持。

3、统筹兼顾。被考核单位要处理好考核与年终其它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考核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县考核办。

4、各镇(街道)各部门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送2018年度任务指标。县直部门:先由部门提出,送分管县级领导审核签字。镇(街道):个性指标和共性指标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分解市县任务指标下达,重点工作任务由镇(街道)提出送包镇(街道)县级领导审核签字。

附件一 乡镇考核用表.doc

附件二 县委考核用表.doc

附件三 政府考核用表.doc


吴堡县考核办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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