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堡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中未就业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安置实施方案
恢复窄屏
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2026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7-09-14 19:12
名称 关于吴堡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中未就业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安置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中未就业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根据2017年8月18日《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和岗位空缺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用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中未就业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吴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专业为医学类和幼师类。

二、聘用岗位

中心村卫生室协管岗位、社区幼儿园协管岗位。

三、聘用程序

本次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张贴公告并在吴堡县人民政府网、吴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2日。

2、报名地址:吴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人事代理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吴堡县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将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察政审:根据开发岗位要求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开发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四)体检: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吴堡县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在吴堡县人民政府网上,对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将按照县级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的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管理办法

(一)岗位性质。本次开发的岗位属于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

(二)人员管理。由人社局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县人社局负责监督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每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用人单位负责为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附件:吴堡县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表.docx

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