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7-02023 | 发文字号 | 吴政财发〔2017〕293号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7-09-13 | 发文日期 | 2017-09-01 16:39 |
吴堡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吴政财发〔2017〕2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财发〔2017〕21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全县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开展重点行业检查。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结合我县实际,主要检查其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去产能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关注财政部资金管理和使用、去产能政策的落实以及安置困难群体就业情况。
(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检查。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尤其是涉及扶贫资金)检查相结合,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积极探索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方式。
二、检查时限
我县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7年9月中旬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公示公告,加强政务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将进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公示,查前公示内容包括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目的、内容和重点。采用正式文书格式,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查后公告内容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密切配合,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或有抵触行为。
(三)严肃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次监督检查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必须依法依规,遵守检查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查人员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检查组成员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联系人:王凤电话:0912-6510257
附件: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被查单位名单
吴堡县财政局
2017年9月1日
附件:
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被查单位名单
县本级检查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寇家塬镇政府、郭家沟镇政府、张家山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