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2017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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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1450 发布机构 吴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7-07-28 16:12
名称 吴堡县2017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指南

助学贷款属于国家扶贫性质的贷款,是国家委托合作银行及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贷款资格审核,给符合“六类”贷款条件的学生有序贷款,不是所有的学生都可以凭自己意愿享受的贷款。

一、六类“贷”款对象: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直系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家庭直系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住院费用一次性合计3万元以上)。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4.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全覆盖。

二、不予受理的六类“贷”款对象:

1.家庭成员拥有个人汽车、楼房的;

2.家庭购买有高价格电脑的;

3.家庭购买有高档首饰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违反校规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择校生、复读补习生。

三、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贷款年限:本科最长17年、专科最长16年。

贷款利息:上学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本人不负担,毕业当年8月起本人开始自付利息。

提前还款:家庭经济好转情况下,于毕业当年度7月份前来中心还款则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共同借款人:本人及父母户籍必须在本县且长期居住,年龄25-60周岁间。

四、贷款资格的审核认定

(一)在校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仅限于上年度办理过者续贷。(对于遭遇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法自主完成学业的,持相关材料来县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补充认定)

(二)对于2017年度首次贷款的新生,我县将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不超过年度考生总数25%的贫困比例,做好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资格的认定及上报工作。

1、在本县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由吴堡中学校内资助中心组织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班级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将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范围, 并逐一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后,学校将合格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3日。公示期间如学生或其家长对审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给予作出调整,过期则不予以受理。贷款证明由学校统一出具。

2、跨市、县区就读、以及社会考生,有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的高考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负责人,以及目前就读高中的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盖章核实,后由现就读高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格审查认定后对其发放贷款资格认定证明。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有签字盖章的贷款申请书1份以及学校出具的贷款资格认定证明1份,交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方可纳入本地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学生名单。逾期未交,视为本人主动放弃贷款资格。

再次提醒广大有贷款需求的考生按时提交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表及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交表先后顺序收满截止。

五、办理贷款时所需资料

(一)新生需交资料: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生源地),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2份;

2、原就读高中签字盖章的贷款审批表1份;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以上证件需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

(二)在校生需交资料: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生源地),填写申请信息后导出的申请表2份;

2、高校签字盖章的审批表1份;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以上证件需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六、办理时间:(期间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户籍所属区域办理)

1、在校大学生办理日期:2017年8月14—15日

8月14日:受理户籍为宋家川镇、寇家塬镇;

8月15日:受理户籍为郭家沟镇、张家山镇、辛家沟镇、岔上镇;

2、大学新生办理日期:2017年8月16—17日

8月 8日: 预约登记14日前上学的新生;

8月16日:受理户籍为宋家川镇、寇家塬镇的学生;

8月17日:受理户籍为郭家沟镇、张家山镇、辛家沟镇、岔上镇;

七、具体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生源地)注册用户,打开网页同时需仔细阅读首页相关贷款政策。(注册完毕后需记牢自己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日后查询)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先查看【我的首页】右方,按照右方第三点提示查看【申请贷款流程】,然后按照要求全部填写【个人信息】,最后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其中代理结算行选项必须选“支付宝”,资格审查单位本县就读学生填写吴堡中学,外县就读学生填写其户籍所在村的“村委会名称”)。

3、提交申请信息完成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同时携带申请表到对应的资格审查单位盖章。

4、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县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受理时间内逾期未签者,合同作废、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本人的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特别重要)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或致电支付宝公司 0571-88158090)。

(二)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生源地),如遗忘用户名和密码可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方式登录,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未修改密码前默认密码为生年月日8位数字,如出生年月为1990年1月1日的学生,密码为19900101。

2、登陆进去后先查看【我的首页】右方,按照右方第三点提示查看【申请贷款流程】,然后按照要求全部填写【个人信息】,最后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其中代理结算行选项必须选支付宝,资格审查单位均填写其所在村“村委会名称”。)

3、提交申请信息完成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同时携带申请表到对应的资格审查单位盖章。

4、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县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受理时间内逾期未签者,合同作废、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本人回执信息及时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特别重要)

八、咨询电话:0912—6522314

吴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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