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7-01068 | 发文字号 | 吴脱贫发〔2017〕24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17年吴堡县贫困村卫生室 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7-06-09 | 发文日期 | 2017-06-10 00:30 |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17年吴堡县贫困村卫生室
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吴脱贫发〔2017〕24号
各镇(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原卫生部《关于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及《榆林市卫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榆政卫计发〔2017〕271号)文件要求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2017年吴堡县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村卫生室的建设严格按照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吴堡县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方案的通知》(吴脱贫发〔2017〕16号)中相关建设原则、标准和规划等要求施行。
二、本次下达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计划共计卫生室56所,新建(维修)34所、租赁1所、改造21所,每处卫生室均购置必需设备、药品等。项目由卫计局负总责,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镇(办)组织实施,按照标准,每个卫生室的建设面积不低于60平米,药品、设备等采购由卫计局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采购方式实行统一采购。
三、项目资金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文件规定,此项卫生室建设项目由原渠道资金或地方财政配套解决。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告公示制度,做到事前、事后双公示,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各有关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附件:
1、吴堡县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一村建站、联村服务”建设计划汇总表
2、吴堡县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一村建站、联村服务”片区划分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