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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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0627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04-10 17:57
名称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524757 传真电话:0912--6524757

通讯地址:吴堡县宋家川镇一路顺环境保护局

邮 编:718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米76勘探井建设项目

吴堡县张家山镇晓寺则村南350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及区域勘探项目组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米76勘探井建设项目场址位于吴堡县张家山镇晓寺则村南侧350m,现状用地为林地,3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通过乡土路与外界相连。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完井作业及井队搬迁等,总占地面积5000㎡。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35%。

大气环境: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施工扬尘、柴油发电机废气、测井和事故放喷废气柴油机发电机采用低含硫量的优质柴油,柴油机分布于有利于烟气扩散位置;缩短车辆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并加强大气的稀释和自然扩散作用;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管理,场地四周设围挡;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经8m排气筒排放;事故放喷时间短,属临时排放,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经8m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项目钻井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有钻洗井废水、压裂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泥浆)暂存于收集罐中,洗井废水、压裂废水在井下作业完成后3d内,由防渗漏、防溢流的运输车辆统一转移至油(气)开采废弃物集中处置场所处置;本项目生活污水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杂排水用于周围植被灌溉,不外排。

噪声:主要污染源为钻井作业中的柴油发电机、泥浆泵、钻机等。根据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机械和施工工艺,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管理等噪声控制措施后,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项目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钻井岩屑、废油、钻井泥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钻井泥浆采用“压实黏土+HDPE土工膜”的泥浆收集池暂存,完井后就地固化填埋;钻井岩屑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油专用容器收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乡镇环卫部门清运;少量的建筑垃圾,全部综合利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较小。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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