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国道吴堡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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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6-03004 发布机构 吴堡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16-12-29 14:46
名称 307国道吴堡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07国道吴堡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307国道吴堡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该公告同时在《榆林市政府门户网站》、《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 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陕西省公路养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综合评分;

(5)财务评审;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公证书;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5.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分别对技术部分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廉政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其中质量控制占9分,进度控制占4分,费用控制4分,合同管理4分,廉政措施4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8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7分;

评分标准如下表:

名称

评分标准

质量控制占9分

质量有总目标,对各分解目标及环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措施,有可靠的预控措施,有针对性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合理得8-9分、较合理得6.5-8分、一般得5.4-6.5分)

进度控制占4分

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有预控方法并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要点及保证措施 (合理得3.5-4分、较合理得3-3.5分、一般得2.4-3分)

费用控制4分

控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 (合理得3.5-4分、较合理得3-3.5分、一般得2.4-3分)

合同管理4分

对合同管理流程明确、措施得力,制定了合同管理措施,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合理得3.5-4分、较合理得3-3.5分、一般得2.4-3分)

廉政措施4分

有明确廉政目标,切实可行,制定明确反腐措施(合理得4分、较合理得3分、一般得2.4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8分

每个难点或重点监控措施合理可行,对难点技术认识深刻,有明确实施措施(合理得7-8分、较合理得5.5-7分、一般得4.8-5.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7分

有合理化建议,具备科学性和采用价值(合理得6-7分、较合理得5-6分、一般得4.2-5分)

5.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40分;

(1)总监理工程师10分。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打分,每个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打分。取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平均值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得分。

(2)中心试验室主任8分。对中心试验室主任进行打分,每个评审委员会成员对中心实验室主任进行打分。取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平均值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得分。

(3)专业监理工程师16分。每个评审委员会成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逐个打分,取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平均值除以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分。

(4)试验员2分。每个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实验员进行打分。取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平均值为总实验员的得分。

(5)监理员4分。每个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监理员逐个打分,取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平均值除以相应监理员人数为监理员的得分。

评分标准如下表:

名称

项目

单项分值

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10分

职称

4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4.0分

监理

年限

4分

从事监理工作11年及以上得4.0分;

从事监理工作9~10年得3.2分;

从事监理工作满8年得2.4分

任职资格

2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2.0分

中心试验室主任

8分

职称

2分

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0分;中级职称得1.2分

监理年限

4分

从事监理工作11年及以上得4.0分;

从事监理工作6~10年得3.2分;

从事监理工作满5年得2.4分

任职资格

2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得2.0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6分

职称

5分

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0分;中级职称得3.0分

任职资格

6分

部颁监理工程师证得6.0分;

部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得3.0分;

监理

年限

5分

从事监理工作11年及以上得5.0分;

从事监理工作6-10年得4.0分;

从事监理工作满5年得3.0分

试验员

2分

任职资格

2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2.0分。

监理员

4分

监理

年限

2分

从事监理工作6年及以上得2.0分;

从事监理工作3~5年得1.6分;

从事监理工作满3年得1.2分

任职资格

2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2.0分

注:年限计算以工程所在日历年为1年计算;

2、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

满足本项目设备仪器要求得5.0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5分;

各标段业绩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得3.0分,;信誉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得2.0分。

5.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交通主管运输部门及监标人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5.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或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5.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图片1.png

式中:

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D,则E=1。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6.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7.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8.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和第三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得分值采用4舍5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得分相同时,增加得分小数位数以区别高低,直到区分出高低为止;若得分完全相同,以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多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9.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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