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关于2023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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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3-01041 发布机构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1-10 10:32
名称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关于2023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524757  传真:0912--6524757

通讯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一路顺商住楼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邮 编:718299

序号

项目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吴堡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沿黄公路西侧,横沟温泉南侧300m

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陕西中泽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2000m3/d,配套建设进水提升泵1座,规模192m3/d;进出场管道等,包括:细格栅及调节提升泵房1座,一体化生物池1座,深度处理车间1座,综合设备间及管理用房1座,贮泥曝气池1座,除臭生物滤池1座,变配电室1座,场外全长1007m的管道。项目总投资6589.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比1.4%。

大气环境:运营期废弃主要为格栅、调节池、污泥脱水间以及生化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管控要求根据臭气的性质、处理和处置方法,设施除臭风管。恶臭物质的废水设施应密闭,产生的废弃通过生物除臭工艺处置,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

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在厂区内设旱厕,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土壤、地下水环境: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防渗系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声环境:主要来源于污水厂的鼓风机、污水泵等,所有的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将噪声源强较高的车间采用吸声、隔声性能好的材料。

固体废物:产生的格栅、沉砂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经密闭污泥罐车运至吴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脱水处理,含水率小于60%后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紫外灯管、废试剂、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得随意抛洒遗漏,必须做好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危险废物泄露。

环境风险: 1、设计中应考虑严防风险的发生,同时在运行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步骤进行规范化操作,注意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防治事故的发生,另外环境部门应加强监管。2、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本项目内容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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