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关于2021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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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1-02383 发布机构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发布日期 2021-12-16 15:59
名称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关于2021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521755     传真:0912-6521755

通讯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一路顺商住楼

邮编:718299

序号

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吴堡县慧农水泥制品合作社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前王家山村3

吴堡县慧农水泥制品合作社

陕西博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吴堡县慧农水泥制品合作社项目位于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前王家山村3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预制板生产区(封闭式砂石料棚1座,封闭式搅拌棚1座)、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为8786㎡,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万元,占总投资的12.85%。

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产污环节主要包括砂石料装卸、存储粉尘,投料粉尘及运输道路扬尘。通过对工地实施“六个百分之百”,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等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搅拌机、楼板机、切割机、钢筋切断机、皮带传输机、制砂机、筛沙机、泵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在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音等措施,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在严格执行环评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废钢筋、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废机油等。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污染较小。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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