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恢复窄屏
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2703 发布机构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20-12-18 16:19
名称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524757 传真:0912-6524757

通讯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一路顺商住楼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718299


序号

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吴堡县高速路出口至苏陕协作产业孵化园道路工程项目

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事处高速口石沙焉至307国道王家川

吴堡县交通运输局

榆林市优悦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吴堡县高速路出口至苏陕协作产业孵化园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吴堡县老城区西北约4KM,吴堡县杨家店新区北侧约1.2KM,路线全长1.619KM,总投资3477.19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占总投资的5.95%。

大气环境:道路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源施工粉尘、沥青烟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在采取围挡、苫盖、洒水等措施后,可将其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环境:项目沿线200m范围内共有4处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将对其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秩序,提倡文明施工,同时避免夜间组织施工,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

水环境: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设临时沉淀地沉淀用于施工用水或场地洒水抑尘,无外排。

固废环境:主要为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不会对沿线环境及景观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12月1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