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恢复窄屏
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2469 发布机构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20-11-17 16:06
名称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6524757   传真:0912—6524757

通讯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一路顺商住楼

邮 编:718299

附件: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吴堡县医疗废物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11月16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