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堡县一路顺加气站有限公司吴堡县一路顺LNG加气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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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1329 发布机构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20-06-10 16:12
名称 关于吴堡县一路顺加气站有限公司吴堡县一路顺LNG加气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吴堡县一路顺加气站有限公司吴堡县一路顺LNG加气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吴政环发〔2020〕16号

吴堡县一路顺加气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吴堡县一路顺LNG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请示》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2020年5月19日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张家墕村。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储气区(包括60m3低温立式LNG双层储罐1台、一套LNG泵撬等)、加气区(LNG单枪加气机4台和加气罩棚)及其它辅助设施等,设计LNG加气规模1.0×105 Nm3/d,项目实际总投资908万元,其中固废处置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0.49%。

二、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符合要求。

三、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后应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吴堡县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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