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洋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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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60921141/2021-01051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21〕29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刘洋同志任职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文日期 |
2021-07-14 18:09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洋同志任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21〕29号
县人社局:
按照吴组干任〔2021〕3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洋同志任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市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