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21-01046 | 发文字号 | 吴政发〔2021〕9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潘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文日期 | 2021-07-14 18:10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潘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吴政发〔20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吴组干任〔2020〕28、30、32号文件精神,经吴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
潘磊同志、李升同志为吴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二年,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解除,不再另行下发通知;
王子峰同志为吴堡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