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鹏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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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2396 发文字号 吴政任字〔2020〕30号
发布机构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高鹏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1-05 发文日期 2020-11-05 11:04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高鹏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20〕30号

县民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20〕3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高鹏飞同志任县中心敬老院(县救助站)院长(站长);

薛军同志任县婚姻登记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免去:

杨瑞平同志县婚姻登记处主任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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