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20-02396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20〕30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高鹏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11-05 | 发文日期 | 2020-11-05 11:04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高鹏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20〕30号
县民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20〕3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高鹏飞同志任县中心敬老院(县救助站)院长(站长);
薛军同志任县婚姻登记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免去:
杨瑞平同志县婚姻登记处主任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