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晓军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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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60921141/2018-02718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18〕29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李晓军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8-12-24 |
发文日期 |
2018-12-24 11:26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晓军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8〕29号
县工业商贸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8〕3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晓军同志任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