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7-00295 | 发文字号 | 吴政发〔2017〕1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万福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7-02-23 | 发文日期 | 2017-02-23 16:48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万福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吴组干任〔2017〕06号文件精神,经2017年2月10日吴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
万福兵同志为吴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骥同志为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晨明同志为吴堡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宋琦辉同志为吴堡县教育局局长,免去其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职务;
张巍同志为吴堡县公安局局长;
张绍峰同志为吴堡县监察局局长;
王锦武同志为吴堡县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宋耀平同志为吴堡县司法局局长;
丁绍安同志为吴堡县财政局局长;
薛国瑞同志为吴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樊荣同志为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振平同志为吴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薛利奇同志为吴堡县水务局局长,免去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薛艳清同志为吴堡县农业局局长;
王振荣同志为吴堡县林业局局长;
尚跃飞同志为吴堡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宋碧宏同志为吴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霍清平同志为吴堡县审计局局长,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张尚卫同志为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辛福海同志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曹爱斌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薛生文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霍胜利同志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宋北峰同志县工业商贸局局长职务;
薛应文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韩志超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