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万福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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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0295 发文字号 吴政发〔2017〕1号
发布机构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万福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2-23 发文日期 2017-02-23 16:48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万福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吴组干任〔2017〕06号文件精神,经2017年2月10日吴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

万福兵同志为吴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骥同志为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晨明同志为吴堡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宋琦辉同志为吴堡县教育局局长,免去其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职务;

张巍同志为吴堡县公安局局长;

张绍峰同志为吴堡县监察局局长;

王锦武同志为吴堡县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宋耀平同志为吴堡县司法局局长;

丁绍安同志为吴堡县财政局局长;

薛国瑞同志为吴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樊荣同志为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振平同志为吴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薛利奇同志为吴堡县水务局局长,免去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薛艳清同志为吴堡县农业局局长;

王振荣同志为吴堡县林业局局长;

尚跃飞同志为吴堡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宋碧宏同志为吴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霍清平同志为吴堡县审计局局长,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张尚卫同志为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辛福海同志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曹爱斌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薛生文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霍胜利同志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宋北峰同志县工业商贸局局长职务;

薛应文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韩志超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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