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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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0278 发文字号 吴政任字〔2017〕8号
发布机构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2-22 发文日期 2017-02-22 17:16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7〕8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7〕0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孙宏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李绥平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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