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6-01374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6-06-28 11:02 |
名称 | 各镇、各部门2016年度共性考核指标 |
各镇2016年度共性考核指标(100分)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20分) |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两个吴堡”战略目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会议民主氛围好,议事规则科学合理、落实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精心抓好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深入开展新常态新理论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全面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激发人才队伍创新创造创业能力。 |
基层党组织建设 (35分) | 深入开展以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四位一体”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统筹推进流动党员管理;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持续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及评议考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
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5分)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县决策部署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抓好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理论宣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厚德陕西”实践活动,推进诚信榆林、志愿服务制度化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组织“吴堡好人”评选活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深化改革 (10分) | 深入推进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积极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好本镇本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深入学习调研,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和县改革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督察考核,抓紧抓实改革落实的各个环节,统筹协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间按进度完成。 |
党风廉政建设指标(30分) |
县直部门2016年度共性考核指标(100分)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0分) |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两个吴堡”战略目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会议民主氛围好,议事规则科学合理、落实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深入开展新常态新理论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全面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激发人才队伍创新创造创业能力。 |
机关党组织建设 (30分) | 全面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机制,按要求组织换届选举;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延安精神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加大力度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巩固并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
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10分)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我市决策部署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及时发声;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推进诚信榆林、志愿服务制度化,组织“吴堡好人”评选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构筑、传播陕西新形象;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厚德陕西”实践活动,推进诚信陕西、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
党风廉政建设指标(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