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表彰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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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5-01273 发布机构 吴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5-09-06 09:20
名称 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表彰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吴办发〔2015〕23号

中共吴堡县委办公室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吴各单位:

201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目标,保持定力,积极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取得了新发展。各镇、各部门把考核作为制度安排和重要抓手,以考核引领方向、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促进发展,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宋家川镇、组织部、气象局等31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在推动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努力改进工作、完善措施,不断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为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做出新的贡献。县委、县政府号召,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县人民。

附:吴堡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中共吴堡县委办公室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吴堡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优秀单位名单

(共31个)

一:乡镇(2个)

宋家川镇、张家山镇

二、部门单位(21个)

县委组织部、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工部、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畜牧局、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三、驻吴单位(8个)

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农商银行、县电信公司、县农业银行、县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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