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刘静妮 | |
【职 务】 | 中共吴堡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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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 主管纪委(监察)、统战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以及对台、工商联工作,分管工会、工商联,联系县政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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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
刘静妮,女,汉族,1968年7月生,陕西子洲县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吴堡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1991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先后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处级),定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年9月至今任中共吴堡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