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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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9-00838 发布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19-05-28 10:27
名称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524757    传真:0912--6524757

通讯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一路顺商住楼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718299

序号

项目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吴堡县绍建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的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墕菜叶沟

吴堡县绍建检测有限公司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吴堡县绍建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的混凝土生产线项目位于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墕菜叶沟,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465349929,东经110.665324066,工程建设内容有搅拌楼、水泥储存仓、粉煤灰储存仓、砂石料储存( 砂子及石子)、办公生活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8.85万,占总投资的8.85%

    大气环境: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包括粉料仓产生的粉尘、搅拌粉尘、砂石料储存粉尘、转载粉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搅拌机采用湿法作业,且搅拌箱全封闭,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小。各粉料仓设布袋除尘器装置经仓顶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原料堆存区全密闭并安装喷雾洒水装置,保持堆场表层润湿,粉尘基本就地沉降,不外排。砂石料经过机输送至密闭斜皮带机,由密闭斜皮带送入搅拌机定期对面进行清洁,洒水抑尘。对装载机和运输车辆每次装卸进行控制,不得超载,对厂区及道路及时清扫,以减少道路扬尘。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水环境:项目水污染源为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设防渗旱厕1 座,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外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原料及设备、车辆等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过程,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项目高噪声设备在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昼夜间均未超出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较小。

     固废: 本项目冲洗产生的废水沉淀物、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底部喷溅的混凝土,收集后均回用于工程;不合格混凝土用于低等级道路修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保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妥善处置,不外排。

    生态环境:工程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是施工期建设活动,对地表及植被破坏,可能造成水土流失,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生态治理、水土保持等措施后,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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