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堡县延北加油站LNG/C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恢复窄屏
索引号 0160921141/2018-02797 发布机构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18-12-29 10:31
名称 ​关于吴堡县延北加油站LNG/C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吴堡县延北加油站LNG/C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吴政环批复〔2018〕2号

吴堡县延北石油化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吴堡县延北加油站LNG/C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申请文件已经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吴堡县延北加油站LNG/CNG加气站项目位于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镇石沙焉村307国道旁,项目占地面积20000m²,总建筑面积为10000.05m²,新建年加油规模为1万吨加油站(其中柴油加油规模为8000t/a,汽油加油规模为2000t/a)和年供气规模为6万立方米/年LNG,4万立方米/年CNG加气站1座。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概算环保投资48.5万元,占总投资的2.01%。

二、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环境不利因素,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四、项目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吴堡县延北石油化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环境质量终身负责,应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同时应遵守和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新决定和新要求。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4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