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吴堡县黄河二碛风景区(停车场、拐上古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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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8-02667 发布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18-12-14 15:48
名称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吴堡县黄河二碛风景区(停车场、拐上古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吴堡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吴堡县黄河二碛风景区(停车场、拐上古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申请文件已经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吴堡县黄河二碛风景区(停车场、拐上古渡)建设项目位于吴堡县岔上镇丁家畔村,距离吴堡县32公里。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39′4″,东经:110°47′13″,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0524平方米,绿化面积82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拐上古渡,长325米、宽9米的市政道路,长140米、宽110米的停车场,长140米钢筋混凝土码头及长60米翼墙(码头泊位4个),配套管理用房、给排水、电力、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099.44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6.8%。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局审批即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环境不利因素,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行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到环保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取暖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采用电取暖和空调取暖。

2.加强污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与污水厂签订处置协议,综合利用后剩余部分交于污水厂处置。

3.项目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

4.项目绿化率不得低于40%。

四、项目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吴堡县发展改革局应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同时应遵守和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新决定和新要求。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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