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吴堡县顺安L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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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2701 发布机构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17-12-12 20:08
名称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吴堡县顺安L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吴堡县顺安LNG加气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吴政环发〔2017〕36号

吴堡县顺安加气站有限公司:

你公司《吴堡县顺安L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申请文件已经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吴堡县顺安LNG加气站项目位于吴堡县宋家川镇王家川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400m2,建筑面积839.9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储存区(1台60m3LNG低温立式双层储罐)、加气区(2台双枪加气机、1座200m2加气罩棚)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概算拟投资946.47万元,项目环保投资46.0万元,占总投资4.86%。

二、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及专家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环境不利因素,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和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三、项目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吴堡县顺安加气站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环境质量终身负责,应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同时应遵守和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新决定和新要求。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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