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政法委2018年度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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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8-00991 发布机构 县政法委 发布日期 2018-05-16 11:41
名称 吴堡县政法委2018年度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总体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互相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4、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依照国家法律依法管理,严把“进口”,疏通“出口”,坚持凡进必考,健全和完善政法干警录用、选调、考试、考核、任免、晋升、奖惩、辞退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协管干部原则,会同县委组织部管好政法干部队伍;

5、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督促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政法改革;

6、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政法部门工作中遇到的经费、装备等实际困难问题;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7、承办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领导和归口管理县“610”办公室的工作

二、2018年主要任务

1、对全县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组织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2、层层落实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定期考核、兑现奖惩。

3、组织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排查调处率达到85%以上。大力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率达到100%。

4、与县委组织部协作配合建立各乡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并加强档案的管理和运用。

5、认真做好“政法干警下基层”工作,转变政法干警作风,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6、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吴堡”活动,加大平安宣传工作力度,使我县的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保持在93%以上,平安知晓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7、组织、协调政法部门积极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政法综治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有安全感。

8、充分发挥监督、协调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疑难有争议的案件,并做好重大案件的督查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9、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

10、协助县委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严格考试、考核录用和调进制度,严把“进口”关。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管理方式

我委共有3个单位组成,包括机关本委1个、1个参公单位、1个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

其中县处级行政单位1个,县委政法委;科级参公单位一个,610办;科级全额事业单位1个,县委政法委案件督查室。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预算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县委政法委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11人;610办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6人;案件督查室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38台,价值28.7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7.0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年收入预算237.0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9.74万元;人员经费167.35万元。收入预算数较上年增加43%,增加原因为新设下设机构人员增加。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237.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43%,原因为新设下设机构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237.09万元,较上年增加43%,增加原因为新设下设机构人员增加。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为2013101,科目名称为行政运行,支出金额23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35万元,公用经费69.74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43%,原因为新设下设机构人员增加。

(二)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53.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1.5万元;津贴补贴61.88万元;奖金5.11万元;绩效工资5.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2.91万元;住房公积金1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1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53%,增加原因新设下设机构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74万元。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12.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21%,增加原因为新设下设机构人员增加、综治维稳中心委托业务费支出、精准扶贫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包括:离退休费14万元;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0.07%,减少原因为职工生育保险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1)公务接待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

(3)培训费支出无预算安排。

(4)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74万元,较上年增加21%;增加原因为新设下设机构人员增加、综治维稳中心委托业务费支出、精准扶贫支出。

(5)政府采购经费无预算安排。

6、“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说明

(1)无公务接待费。

(2)无公车运行维护费。

(3)本年上年无因公出国 。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2、三公经费:本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九、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附表:2018年度县委政法委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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