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进行时
陕西省第二轮第二批五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六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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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怡       出处: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21-07-16 09:4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我省分两批对13个市(区)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一批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10日前完成了对西安(含西咸)、宝鸡等7个市(区)的督察。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围绕督察内容,聚焦督察重点,科学统筹谋划,模块化推进督察工作,先后与25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23个,调阅资料1.6万余份,深入排查被督察市(区)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5个督察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促进督察成效的一项具体实践,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1562件,分批分类移交各市(区)。至督察结束时,7个市(区)已办结并向社会公开1467件,罚款959.59万元,约谈706人,问责156人。通过梳理汇总,5个督察组形成了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经反复讨论修改后,与7个市(区)交换意见,形成了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送审稿),已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待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被督察市区正式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二批5个督察组于7月13日开始进驻咸阳、铜川(含杨凌)、榆林、延安、安康等6市(区)进行督察。第二批各督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第一督察组组长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峰,负责咸阳市;第二督察组组长为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曾岚,负责铜川市、杨凌示范区;第三督察组组长为省政府参事刘维东,负责延安市;第四督察组组长为汉中市政协主席严维佳,负责榆林市;第五督察组组长为省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仲茜,负责安康市。

根据省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对第二批督察进驻时间和人员进行了压缩,督察进驻时间由第一批的30天压缩为25天,人员由第一批的每组平均22人压减为每组19人。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与第一批保持一致,仍为30天。虽然进驻时间和人员进行了压缩,为保证督察质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被督察地进行了前期摸排,召开专题会议,梳理问题线索,制定了督察进驻指南,还把去年环境执法比武先进个人集中起来,参加此次督察。

第二批督察对象重点是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并下沉至所有县(区)。督察主要内容包括2019年以来,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一山一水一平原”重点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五个方面。督察进驻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核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发现突出问题还会约见约谈有关领导同志。

此外,对于7月6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播放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涉及我省的问题也纳入了此次督察内容。

根据第二批督察工作安排,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信访投诉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投诉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第一督察组投诉举报电话为:029-33120210,邮政信箱为:咸阳市秦都区A016号信箱;第二督察组投诉举报电话为:0919-7871001,邮政信箱为:铜川市A011号专用信箱;第三督察组投诉举报电话为:0911-2210110,邮政信箱为:延安市12369号信箱;第四督察组投诉举报电话为:0912-8101036,邮政信箱为:榆林市第A013号专用信箱;第五督察组投诉举报电话为:0915-8166809,邮政信箱为:安康市A004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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