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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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9-01-31 16:36

1月3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胡和平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贺荣、刘小燕、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韩水岐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56人,实到4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提名名单酝酿情况和30名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的汇报。

主席团提名的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已经各代表团充分酝酿讨论,截止2019年1月30日10时,没有30名以上代表联合提名的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将主席团提名的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作为会议选举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建议名单,会后将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和各代表团推选的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在选举前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记者: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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