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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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08-10 08:49

8月9日,省教育厅公布了陕西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陕西公办小学、初中的收费项目只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其中代收费为40元/人次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农村学校的服务性收费是指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的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城市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每人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每人每学期350元,农村普通高中每人每学期200元的标准免收学费。代收费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和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其中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为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为每生每学年20元;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为95元/人次。

公办职业高中文科学费每人每学期700元,理科学费每人每学期900元。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高出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记者: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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