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部门联合出台《办法》 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线索最高可奖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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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8-06-25 14:46

6月2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陕西省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据实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最高3万元的奖励。

《办法》规定,对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举报人3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2万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奖励5000元;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2000元。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的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将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底,省公安厅“扫黑办”共接听群众举报电话800余人次,收到举报材料339件。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对省公安厅“扫黑办”督办、转办线索的核查,及时发现并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

省公安厅公布举报途径:拨打“110”或各地“扫黑办”公布的举报电话;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通过信件举报。据悉,省公安厅“扫黑办”地址为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举报电话为029-86165840,029-86165651。(记者: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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