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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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8-04-16 11:09

本报讯 (记者赵波)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厚德陕西”建设,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印发《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自强励志模范六类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本届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包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优秀传统道德所涵盖的日常行为养成上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本届道德模范评选的分类标准包括:一、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二、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三、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四、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业内影响广泛。五、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群众广泛颂扬。六、自强励志模范。有志气、有骨气,在困难、疾病和挫折面前不认输、不气馁、不懈怠,依靠自身辛勤付出、顽强拼搏自主脱贫奔小康,为家庭撑起一片天空,是困难家庭的顶梁柱,是邻里群众心目中的励志典型、感动人物;勤劳智慧有担当,创新创业成效显著,是当地产业发展、百姓致富的领头雁。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典型。

《通知》指出,符合评选标准、在陕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各市(区)和省级部门、单位对外公布专用的电话、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接受各单位、团体推荐和本人自荐的候选人。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时代楷模”“大国工匠”“三秦楷模”以及省级以上“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向上向善好青年”等可优先推荐。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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