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方案》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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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榆林日报       更新时间:2017-05-22 17:59

中央反馈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贫困人口退出不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帮扶工作不扎实、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干扰评估考核五个问题,省上自查发现信息平台建设与贫困识别、帮扶措施不精准、安全住房与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和革命老区建设五个问题,我市自查出扶贫与低保政策衔接、金融扶贫政策落实、贫困户内生动力不强和扶贫机构不强四个问题。根据问题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陕西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的整改方案》(陕字〔2017〕55号)以及不能“就人论人”“就地论地”“就事论事”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集中力量整改、提升脱贫质量,我市制订了《榆林市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方案》。本报从今日起对该方案进行解读,旨在让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政策,形成广泛共识,凝聚最大合力,切实打好脱贫攻坚战。

整改目标:

按照中央、省决策部署,对标中央、省反馈意见和自身存在问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集中两个月时间,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5月底前,市、县、乡、村和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对照自身职责,对照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全方位整改到位。6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六个精准”要求,逐级开展自查“体检”,6月中旬前接受省上随机暗访、巡查验收。7月中央巡查陕西时,贫困户精准识别准确率、精准退出准确率均达到100%,精准帮扶率、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均达到全省一流,群众满意度排在全省前列。11月前,接受省上交叉考核,进入陕西第一方阵。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与全省一道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整改原则:

坚持主官主责,强化担当。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落实市、县、乡、村四级和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脱贫攻坚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亲自上阵、亲临一线,以上率下、做好表率。

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彻底深挖潜在性、沉淀性问题,解剖麻雀,找出个性和共性问题,总结规律,分类施策。

坚持实事求是,扎实整改。认真反思问题,客观看待成效,严格政策标准,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稳中求进、扎实整改,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坚持统筹谋划,标本兼治。在查摆问题、全面整改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制度设计,统筹推进政策落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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