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区域差异性减排政策 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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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榆林日报       更新时间:2009-03-11 09:53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李金柱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建议
 
    3月9日下午,陕西代表团审议吴邦国委员长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工作报告,李金柱代表作了发言。
 
    他说,2008年,全国人大为确保中央宏观调控重大决策部署等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在推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取得了新成就;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在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上取得了新成效;加强立法、监督等经常性工作,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报告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体现创新为先、发展为大、和谐为基、民生为重的思想,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充满发展信心。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精神,突出依法监督、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三个重点,把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区域中心城市三大建设等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加大政府创新管理监督,依法规范政府职能和行政行为;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他说,贯彻落实好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榆林重点要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上下力气,依托中石油、神华、美国陶氏等国内外十大企业集团,促进投资,加快项目落地;今年计划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重点建设一批煤化工、煤液化、煤电一体化等重大项目,加快“资源深度转化”,同时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促进能源多元化发展,打造能化产业集群。特别要把加强民生建设作为主要拉动力,引导农民积极发展“四季农业”,实施100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和“民生八大工程”,着力解决农村行路、吃水、看病、上学和社会就业等突出问题。
 
    李金柱代表从立法层面推动确立合理的区域差异性减排政策,确定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将节能减排作为两项约束性指标,要求各地以2005年为基数,在“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实施三年来,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这种以时间为限、总量控制实行“一刀切”的办法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是忽视了东西部地区发展的差异。2008年全国GDP超过30万亿元,占国土面积56%的西部12个省区GDP总量仅为5.6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7.5%;而占国土面积12%的东部10个省区GDP总量达到17.6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55%。在全国13个GDP上万亿元省区中,东部占9个,西部仅有四川1个。我国东西部区域发展之间水平差异十分明显。在两个发展差异十分明显的地区,采取“一刀切”的总量控制减排政策,将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轻型化,消耗的相当部分是西部地区产出的清洁能源,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西部地区特别是陕蒙晋地区产业结构重型化,减排指标总量控制限制了高耗能、重化工产业的规模化,影响和制约了地区加快发展的步伐。比如,榆林作为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是承担国家能源安全重任的重点地区之一,2005年GDP为320亿元,2008年达到1008亿元,2012年目标为3000亿元,要发展成为陕西经济的重要一极。而以2005年为基数确定的1.34万吨的化学需氧量和12.31万吨的二氧化硫总量指标,环境容量受限,远远不能保证跨越发展目标的实现。二是忽视了区域产业结构的差异。陕蒙晋三省区国土面积约8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煤炭主要产区和主要调出区。我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中,晋北、晋中、晋东、神东、陕北和黄陇等6个分布在这里。该地区已探明煤炭储量6200亿吨,约占全国的53%,将集中全国未来新增煤炭产能的70%,都是国家规划发展的能源重化工产业集中区。根据2005年的数据计算,亿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为2.05万吨标煤,重化工业亿元增加值能耗为5.67万吨标煤,分别为亿元GDP能耗的1.68倍和3.58倍。工业比重特别是重化工业比重提高,必然导致单位GDP能耗提高,工业污染物排放也会较快增长。以榆林市为例,目前,电力、化工、煤炭开采、石油加工及炼焦、建材等高能耗(1.5吨标煤/万元以上)和较高能耗(0.8-1.5吨标煤/万元)产业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60%。变输煤为输电,榆林发展煤电一体化是国家指定的一个好模式。国家电网加快建设空中送电走廊,开始建设750万千伏特高压供电线路。2005年我市电力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2008年已达到628万千瓦,按照规划,2012年将达到1700万千瓦,2012年是2005年的8.5倍,所有电厂采用脱硫装置,二氧化硫排放量仍将达到10.5万吨。同时,西部能源重化工业区输出的是清洁能源,间接地为东部能源受惠产业担负起相当一部分的节能减排任务,东部地区因此减少了生产能源而必须担负的环境成本。
 
    为此,建议国家从立法层面,牵头组织多方面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不同产业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确定区域差异性的减排政策法规。比如,可否像节能降耗指标一样,以单位GDP减排约束性指标替代总量控制,为西部欠发达地区,为陕蒙晋等能源输出地省下一定的发展空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样也有利于在不影响发展的前提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也就是说,地区减排总量与GDP增长幅度挂钩,是一个动态的。同时,要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基础,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促使西部能源输出地优化产业结构,与东部能源输入地共享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政策,公平地承担环境压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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