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为期40天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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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陕西省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9-02-20 10:12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从2月20日至3月31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本次集中整治将严查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每条高速路至少设两处测速点
 
    省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地要分别在辖区每条高速公路、重点国(省)道和旅游专线至少设立不少于两处的固定测速点或流动测速组,特别是对拉土(沙石)车超速疯狂行驶违法行为,一经查处要从严从重处罚,坚决打击其嚣张气焰。要科学设置限速值,完善限速标志、解除标志和测速提示标志。要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为只罚款不转递。超速50%以上的,必须依法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餐饮业集中区域统一严查酒后驾车
 
    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以及事故特点,整合交警、巡警、农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资源,以午餐后和晚餐后为重点时段,以城区餐饮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公路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出入口为重点部位,集中开展统一行动,依法对酒后驾车行为严管重处,对酒后驾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
 
    连续驾车四小时一律强制休息
 
    各地要针对长途客运车辆途经本地区的班次、时间,针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加大巡逻密度。对在交通安全服务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后责令驾驶人离车休息,消除疲劳状态。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注意,情况严重的,可采取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一天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
 
    学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必须有交警
 
    针对我省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此次整治有以下四大重点:一是重点车辆,必须把7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大货车尤其是拉土(沙石)车作为管控重点,特别是对客运企业必须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对排除出隐患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二是重点路段,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治理,将民警的勤务部署与学校学生上、下学时间调整一致,在学生上、下学时间,校园门口必须要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公路沿线要有巡逻车进行安全巡查。三是重点时段,根据路面动态及事故发生特点规律灵活安排勤务时间,重点加强对18至24时时段的巡查管控,主要是查处酒后驾驶、拉土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下半夜则重点查处客车、大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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