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强化校园保卫 严防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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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09-03 09:54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强化校园保卫,同时严防交通、溺水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尽快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保安暂不能及时配备到位的,必须采取其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给许多中小学幼儿园造成安全隐患。秋季又是交通、火灾等事故高发多发期,各地应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对受洪水、泥石流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进行重点排查。存有高风险的学校要停用,须加固的校舍要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理转移、对口帮扶、化整为零等有效途径,提供课本文具,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帮助受灾学校异地开学或灾区学生异地就读。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灾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消毒,及时通风,注意监测,坚决预防传染病流行,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群发。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秋游、军训、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宿舍管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严重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暑假期间实施校舍维修、抗震加固等工程的学校,要进行室内装修污染检测,确保师生健康。
 
    通知还要求在开学后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尤其要加强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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