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全县税收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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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1-04-21 16:43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格依法治税,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漏统、漏登、漏征等突出问题,促进全县税收负担公平化,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从2011年4月至9月,在全县范围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现通告如下:
 
    一、这次税收执法检查的范围是:自2008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和商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对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的,可依法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执法检查采取纳税人自查自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4月20日到5月5日为纳税人自查自纠阶段。5月6日至9月底为专项检查阶段,通过实地核查企业的账簿、凭证、报表、相关的税费票据及发票使用情况,核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税费缴纳情况,核定欠缴、漏缴税费数额,限期补缴入库。
 
    三、各被查企业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好这次税收执法检查,围绕各自实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有漏缴、少缴、欠缴税费的,应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发现有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要主动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凡主动自查补缴、接受处理的,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及责任追究;凡有意隐匿做假,偷、逃、漏、欠税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对偷税、漏税、抗税不缴、不接受检查的纳税人,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县所有纳税人要积极配合好这次税收专项检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吴堡县人民政府
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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