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吴堡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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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9-03-04 13:17
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成绩突出 
 
    2008年,执行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抓住机遇,扎实工作,遵照巩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总体思路,努力提高执结率,努力清理陈年积案。2008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8件(含旧存10件),执结67件,执结率为98.5%,和解40件,和解率为58.9%。清理积案15件。主要做法是:一是摸清底子。共清理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9件,制定执行措施,实行“定人、定案、定时间、定措施、定奖罚和领导包办”的“五定一包”制度。二是加强执行力量。按人员素质、工作能力等将执行局6名同志分为两组,落实到位,在物质装备、车辆安排上,给予充分保障。三是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汇报执行案件进展情况,研究下一阶段执行方案。四是实行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按照省政法委关于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成立了由主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公、检、法主要领导、国土、城建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清理积案领导小组,整合各种力量,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建立了“关于建立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五是创新工作思路,推行人性化执行新措施。我院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行相结合,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强化常规执行手段的基础上,我们力争促成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2008年我院83.8%的执行案件通过执行人员辛勤努力得以和解执结和自动履行。六是贯彻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开展冬季集中威慑执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确定执行方案和执行期限,我院共摸排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9件,目前已全部清结。2008年我院执行工作经考核,位居全市法院第三名。(文:牛鹏兴)
 
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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